龙陵县文化馆工作人员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放补贴
近日,龙陵县文产办与县文化馆深入各乡镇登门看望慰问了省、市、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并向每名传承人发放县财政资金补贴600元,54名传承人共获得补助资金32400元。这是龙陵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史上首次发放非遗传承人补助金。
“我从事打锑事业已近40年了,过去别人都说我开‘地下工厂’,从来没有领到过什么补贴,今天是第一次,政府对我们民间老艺人很关怀,我们也感到欢欣鼓舞。”,来自龙陵县龙江乡弄玲村72岁的锑艺传承人杨有寿激动地说。
龙陵县龙江乡弄岗村葛根寨57岁的傣族花棍市级传承人肖太强现场献艺,为一行看望的人员表演了一段精彩的花棍拳术,他表示,下一步他要把这项绝技传授给更多人,现在他已收了8个徒弟,另外他还在龙五中利用体育课时间教授广大学生,独门技艺得到了有效传承。
近年来,龙陵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保护意见,申报实施了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建立了详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民间歌舞乐、传统手工艺等得到了有效保护。截止目前,我县有5个项目、6个传承人被列入省级保护名录,27个项目、24个传承人被列入市级名录,19个项目、24个传承人被列入县级名录。
龙陵县文化馆工作人员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不少民间工艺后继无人、濒临失传,很大程度地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因此,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县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给予经费补贴,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