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认证的涵盖面非常广,主要包括:有机食品(主要指可食用的初级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如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饮料和调料等)、有机农业生产资料(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等)、还有有机纺织品、林产品等,因此,随着时间的发展,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条目也会不断的完善,变化。从2012年到2015年8月,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总共公布了三次。以下是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二)(三)最新集合。
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
发布时间:2012年8月7日
(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完结)
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二)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4日
【公告】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13〕第155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14〕第11号)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有机产品生产实际需求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经有机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评议,现将《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二)》予以公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可受理新增《目录》内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同时不再受理《目录》内删除的种类。本公告发布前已获得认证,属于删除种类的产品,认证证书期满自动失效,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可在其产品有效期内使用相应认证标志。
【备注】
1.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植物类产品可包括该产品的整个植株或者植株的某一部分。例如葡萄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其葡萄籽和葡萄叶无需另外申请认证。
2.认证委托人在生产基地外对新鲜蔬菜、水果、杂粮产品进行包装的,认证机构可根据《有机产品 第1部分:生产》标准的5.10条款对包装场所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颁发“生产”范围认证证书。
3.第92项“果酱”中含“果泥”。
4.第112项“方便食品”的“粮食制品”中含“糊类食品”。
(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二完结)
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三)
发布时间:2015年8月5日
【公告】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13〕第155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14〕第11号)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有机产品生产实际需求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经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组专家技术评议,现将《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三)》予以公布。